部门(单位):安义县林业局 (盖章)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
2、指导全县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6、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7、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9、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0、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12、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3个,包括:安义县林业局、安义县园林技术推广中心,安义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职工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三)2022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
总体目标:完成947.67万元的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7.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工作任务:
(1)
确保林业局2022年各项行政工作正常运行
(2)
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
(3)
生态修复建设
(4)
森林资源保护
(5)
林业产业发展
(6)
“三争”工作
(四)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按时按量完成总体工作任务。
(五)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安财字【2021】1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对县财政下拨的所有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六)
2022年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部门2022年县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决算数为53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3万元,项目支出2594.3万元。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在职供养人数53人,退休人员供养人数36人。
(2)质量指标。行政运行正常运行,完成项目都已达标。
(3)时效指标。项目款项拨付率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益;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各地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使得“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企业出效益”。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促进了社会稳定;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打造了县城绿化彩化景观带。
(3)生态效益。增加了森林面积;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整体社会满意度都达到100%。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除凤凰山湿地公园工程全年预算数287.688万元,执行199.614万元,资金执行率69.38%、森林防火-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经费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28.55万元,资金执行率95.16%,其他项目资金执行率都已完成100%。目前这些尚未全部执行的项目都在陆续按照流程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1、
我局2022年严格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但在我局的日常管理中很多内容未批准列入预算,例如精准扶贫工作、党建工作、奖金、工会等开支,这些费用的支出造成基本支出的超支。建议下年度能将这些必要开支列入预算。
(二)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做好预算资金申报工作,力求切合实际,能不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坚决不纳入,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主动性,如质如量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全县林业产值逐步提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在本单位绩效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对专项资金运用进行监督与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所有资金预算和决算情况会在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