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县林长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义县“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标志着安义县在南昌市率先建立了“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协作机制,建立本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各单位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湿系统治理方面的主动性,实现涉林行政执法、刑案侦查、检察监督、司法判决无缝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刑案侦查的刚性,推动形成行政履职、公安侦查、检察监督与法院判决同向发力的森林生态保护新格局。
索引号: | A23210-0401-2024-00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安义县在南昌市率先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
附件: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