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民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民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民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民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义县新民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新民乡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的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3个,新民乡人民政府、新民乡便民服务中心、新民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乡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共有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35名,实有人数行政27人,事业22人。
第二部分:新民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新民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144.0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5.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4.0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5.76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4144.0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5.76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1.6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63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7.62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3172.3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9.331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工资福利支出1500.33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8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4728万元。教育支出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54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72.3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331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8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687.62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16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执法大队和便民服务中心纳入乡政府合并统筹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1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执法大队和便民服务中心纳入乡政府合并统筹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4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4.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执法大队和便民服务中心纳入乡政府合并统筹预算后,临时人员工资口径由原来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3172.3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9.331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工资福利支出1500.33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144.0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0.76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8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4728万元。教育支出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148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72.3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2.331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8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1.6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63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7.62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3172.3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9.331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工资福利支出1500.33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2万元。
(四)政府基金情况及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无政府基金资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0.6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77.9299万元,下降 23.72 %。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002万元,资本性支出66.5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支出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实有数2辆。消防巡逻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八)新民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 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围绕着提升教育基础功能设施,面貌改造,环境整治等几个方面进行,对旧有的,不符合师生基本日常学习,体育等安全及教学方面的设施进行拆除,重新规划,建设,一切从民众出发,真正做到立于民,行于民,建于民。
2)立项依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着力于改善教育环境,建设健康文明教育场所,提升农村教育水平。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3)实施主体:新民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一是对教育基础功能设施,面貌改造,环境整治等几个方面进行,对旧有的,不符合师生基本日常学习,体育等安全及教学方面的设施进行拆除,重新规划,建设。二是项目竣工应将项目工程结算送审。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507.4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预计建设改造校园操场一个,活动室一间,图书室一间及体育健身及教学器材若干。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器材合格率高于95%。
成本指标:工程造价及器材采购价不得高于当地平均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扎实推进“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完成教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尤其是要解决师生日常教学及体育,文化休闲等需求。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2022年新民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1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11万元,比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预计比上年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成,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十一)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三)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