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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20-0203-2024-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新民乡 生成日期: 2024-08-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4年全乡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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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乡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派出所及各学校:

根据南昌市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的通知》(洪教稳定字﹝2024﹞3号)文件和安义县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防溺水责任

任务清单>的通知》(安校专委〔2024〕1号),以及安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义县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教字〔2024〕30号)文件,现制定了《2024年全乡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聚焦任务清单。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派出所及各学校要认真按照任务清单,列出时间表和任务单,因地制宜抓好各自负责工作,共同推进《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落地见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派出所及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抓好各自领域工作,合力抓好防溺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严格履职尽责。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派出所及中心学校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大力加强防溺水宣传,切实做好涉水保护和管控溺水事件发生。


2024年全乡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

根据《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职、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现将2024年全乡防溺水责任任务清单明确如下。

一、全乡中小学、幼儿园责任任务清单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启动2024年全乡中小学、幼儿园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

2.将《关于防溺水致全乡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每位学生家长,确保每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知晓,并统一收存回执。

3.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帮助家长(监护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确保做到“六不两会”。

4.认真排查整治校内水域隐患,按要求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牌;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特别是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管理,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联系家长查明原因。

5.健全完善微信、QQ等提醒工作机制,每年4月至10月,全乡中小学及幼儿园每周至少在家长群或学生群推送一条防溺水安全信息,暑期每周不少于1次上门进行宣传防溺水。

6.协助各村(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摸清学校有情况的家庭,确保信息掌握齐全,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7.加强值班值守,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告知提醒学生或通知家长,同时要报告乡党委、政府,迅速抓好整改落实。

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党委、政府,协助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二、乡职能部门责任任务清单

乡农业农村办(水利):负责加强对水库、河道、沟渠、门塘、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工作。

乡应急办: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负责做好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救援工作,深入学校开展溺水救援场景模拟教学示范,指导溺水救援方法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乡民政办: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乡宣传办:负责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发放防溺水宣传单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监护人)关注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引导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乡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乡残联: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的防溺水工作,对监护人加强教育引导,关爱残疾人,积极开展残疾人防溺水安全教育。

乡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家庭、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乡司法所: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

乡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指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乡卫生院:负责与各村(社区)、各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三、各村(社区)责任任务清单

要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细化包保责任。要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统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救生绳、救生圈、竹竿等救生设施设备,公布联系电话。排查辖区内所有的青少年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对重点学生实行托管,责任包干;要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经常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要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重点水域、沟塘等涉水区域要专人包干,压实责任,明确到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对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青少年儿童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1.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规定要求,对发生的学生溺水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对于迟报或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按照《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依法依规处理。

3.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派出所、卫生院、应急办等部门要立即组织救援,其他部门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校内及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溺水事故的,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发生重特大溺水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并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校外或非教育教学时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属地政府、派出所、应急管理和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采取救援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

6.校外或非教育教学时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乡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事故原因,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按安全事故要求向上级报告。

7.学生家长(监护人)可以协商处理学生溺水事故。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8.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县教体局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9.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防范青少年溺水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喇叭、LED显示屏等媒体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各村(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包干机制、一张宣传单、一封信、一份承诺书、一次上门走访、一份工作清单”的“八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二)强化包干,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双线包干”责任制,即乡蹲点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组,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包学校。各村(社区)和学校要把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上门走访、电话随访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监护人)严格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三)排查隐患,严格管理。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域内的水塘、堰坝、门塘、水库等重点区域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每天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四)注重预警,联合防范。各村(社区)要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各学校要强化暑假的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校村(社区)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强化发生溺水时的施救演练,防止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事故或群死群伤。若发生涉及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情况,村(社区)和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

(五)加强领导,持续督查。为了确保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取得明显实效,成立3个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每周至少开展1次督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因防溺水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发生严重溺水事件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新民乡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督查组


附件1

新民乡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组

组  号

人  员

督导单位

第一组

组    长:雷  刚

成    员:方  乾、夏飞荣

杨高辉、陈永辉

新民村、峤岭村、乌溪村、隔港社区、郭家山社区

第二组

组    长:黄庆飞

成    员:安子杭、吴佳蕊

王意礼、帅佳兴         

罗丰村、珠珞村、山上村、尚礼村、向家坪社区

第三组

组    长:魏继燕

成    员:汤慧华、刘浩文、

何致忠、帅式乾

塘边村、吊钟村、合水村、庄上社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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