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字〔2018〕67号
关于下达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农垦办:
为认真贯彻《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7〕26号)和《南昌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的通知》(洪民字〔2018〕92号),进一步加快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了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农垦办结合实际,融合利用闲置资源,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确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负责人,制定年度推进表,每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确保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督导调研。
附件:《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
2018年7月16日
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