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字〔2018〕5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民政所、养老机构、局属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牢固树立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2018〕17号)、《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洪安字〔2018〕12号)和《安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安字〔2018〕7号)文件的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为主线,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抓好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具体活动有:
(一)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民政所和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一是集中学习。各民政所安全管理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要针对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全面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讲,明确安全发展重要性,责任追究严肃性,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学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典型经验;二是集中宣传。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要以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板报、公示栏、、微信、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到每一个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及重点民政对象家中;三是集中培训。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在“安全生产”活动期间至少要开展一次消防培训,邀请消防官兵或者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到机构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加强各种险情下防护、逃生演练;要与乡镇安全管理部门对接,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内容纳入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联合开展有关安全培训活动。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要大力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等;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集中整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各养老机构逐家落实整改。县民政局将与养老机构签订责任状,确保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对普遍性安全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整体解决方案、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控措施;对一般性安全隐患,要边排查、边报告、边整治,尽快解决;
(三)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省、市、县文件精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县民政局将组织督导组,结合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各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对所属各类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现有隐患的养老机构要进行督促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民政所要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指导推动各类养老机构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各类养老机构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落实。要将“安全管理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管理观念、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求真务实。要狠抓活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务求活动实效,做好经验总结。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丰富内容、载体、路径,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亮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调度,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宣传报道。
请各民政所和养老机构在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安义县民政局。
活动期间,请各乡镇民政所和养老机构每周三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
联系人:魏建国,电话:83421160
电子邮箱:181671716@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安义县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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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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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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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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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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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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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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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信息均为必填项
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