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3100-0102-20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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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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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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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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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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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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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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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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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民政局部门设置及机构职能情况
安义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县本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三)负责县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四)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五)负责全县复原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与代管工作。(六)组织协调全县救灾救济工作。(七)负责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九)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推进全县社区建设工作。(十)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介机构的审核报批、检查监督工作;宣传婚姻法规,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十一)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福利院儿童送养工作。(十三)负责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救助工作,对县外流浪乞讨人员的返程提供必要的帮助。(十四)主管全县社会福利工作。(十五)负责全县行政区规划工作:牵头协调土地、山林等边界纠纷。(十六)主管全县地名工作。(十七)主管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十八)拟制全县慈善救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十九)研究拟制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二十)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统筹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二十一)主管全县移民工作。(二十二)研究拟制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二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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