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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00--2024-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民政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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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民政工作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义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791—834221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利用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有关动态、政策、数据和分析等,积极回应信息公开申请,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安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网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29条,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部门介绍、领导信息、工作计划、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务动态、放管服改革、公告公示、其他有关文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共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推进信息规范化管理,细化各业务股室的职责分工,各领域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各业务股室负责提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政府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根据各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安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维护保障工作,按照要求定期更新各类信息。积极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将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体系,已开展社会评议,评议结果良好。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任务,及时整改问题。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将信息公开任务细化落实到业务股室、个人,强化各类信息审核,确保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会议、讨论等形式学习领会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提升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本年度参加县政务公开培训1次。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局,对接传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个人隐私、敏感信息排查等基础工作。2023年我局已发布各类信息无涉及个人隐私、保密等情况。同时由专人负责对接各科室,针对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完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了各业务股室对信息发布的责任意识。但是依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信息的数量还需不断提高,质量需进一步审核把关。二是政务公开网站信息敏感词错误、错别字情况偶尔出现,需要仔细核对发布稿件工作,加强稿件的校对。三是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及时有效,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保障政务公开信息的效率。

(二)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公开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大力推进并及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发布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结合民政具体工作实际,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内容。二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结合机关学习等多形式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高本单位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要点,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每月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围绕重点民生领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类指南,夯实民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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