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县决定开展2022年度安义县“龙安新乡贤”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为充分发挥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乡贤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办单位
安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安义县乡村振兴局。
四、评选名额
全县范围内推选10个“龙安新乡贤”。
五、评选条件
1.示范带头贡献大。长期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培育文明乡风民风等方面做出将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
2.群众公认口碑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奉献精神,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支持并推动公益活动开展,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德行威望高、群众口碑好、社会反响大。
3.正直诚信品德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尚、传播正能量,为人正直善良,做事诚实守信,敢于见义勇为,乐于帮助他人,家庭和睦,孝贤友善。
4.本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和行为,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程序资格合规。评选为“龙安新乡贤”的,今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所有荣誉自动取消。
六、评选方法
1.推荐。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推荐5名候选人,每个乡镇(处)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好“龙安新乡贤”推荐表(附件),并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以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微信工作群安义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联系人:徐娟,13564028293。
2.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报名的乡贤进行初审,形成候选名单。
3.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遴选出的“龙安新乡贤”候选对象经征求纪检、政法委、统战(宗教)、法院(信用)、公安、发改(征信)等部门意见后,结合评选条件、征求意见等择优评选出10名“龙安新乡贤”推荐对象,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之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确定10名2022年度安义县“龙安新乡贤”。
4.颁奖。择期将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举办表扬仪式,正式授予2022年度安义县“龙安新乡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处)要高度重视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巨大作用,充分认识此次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发动广大乡贤参与评选,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处)推选工作要立足农村实际,邀请群众广泛参与,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典型人物。
3.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处)对拟向上级推荐的候选对象要认真筛选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和说服力。在实地考察过程中,要充分征求被考察人、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附件:2022年度安义县“龙安新乡贤”推荐表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2022年度安义县“龙安新乡贤”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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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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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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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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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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