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8〕24号)、《关于印发安义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9〕36号)、《关于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安编发〔2019〕3号)、《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安编发〔2021〕18号),安义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和粮食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粮食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 #40;油& #41;行政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 #40;油& #41;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 #40;油& #41;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 #40;油& #41;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指导实施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规范。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范围内政策性粮食& #40;油& #41;的监管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县级层面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粮食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安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为安义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乡村产业和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脱贫有机衔接等职责。
(二)安义县畜牧水产中心。为安义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推广畜牧水产技术;动物疫病(鱼病)防治;动物检疫;动物疫病监测;疫情报告;畜牧水产技术指导、培训;调查与养殖条件初审;休闲渔业;养殖生产管理;品种资源管理;全县畜牧水产优良品种的引进,试样等技术。
(三)安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安义县果业中心牌子。为安义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农业技术、粮油、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及农业科教信息,休闲农业、农民工培训,负责指导全县水果产业发展,全县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和沼气技术推广与维护、全县农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试种等技术、全县农作物品种管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全县农机安全监理管理发展规划,全县农机驾驶培训考试、做好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技术服务,指导村集体资产与财会人员管理、土壤肥料管理等职能。
(四)安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位,公益一类,副科级规格。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开展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业渔政等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拟订农业综台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并推行检打联动。
机关党组(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领导分工
刘宗彪(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帅式湖(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县委农办、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股)、党建、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原农业局局属企业。
张党印(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种植业种业管理股 (农药管理股& #41;工作和经作、植保、种子工作。
陈慰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管县委农办工作。
熊 龙(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管县委农办工作。
高志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畜牧水产股、原畜牧水产局方面工作。
杨德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新农村建设股)工作。
刘春晖(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粮食股,原粮食局方面工作;分管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工作。
熊林桥(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乡村产业发展股(发展规划股)和农业信息、市场涉外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易耀宝(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工作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况传英(主任科员)
分管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陈海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刘宗彪(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791-8342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