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刘辉 职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791-83422144 传真号码:0791-83422144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
工作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和粮食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粮食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油)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指导实施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规范。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范围内政策性粮食(油)的监管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县级层面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粮食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安义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县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全县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使用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禽畜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2.与县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关工作,不再承担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工作和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0791-83422144
(一)办公室(计财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和参与对农业农村、粮食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和粮食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全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农村、粮食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国外援贷款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
(二)乡村振兴股(乡村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全县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负责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统计监测和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扶贫干部、贫困人口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县贫困地区的扶贫业务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县扶贫政策宣传、调研工作;负责引导和协助全县贫困地区开展对外交流、横向协作工作。负责组织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贫困村退出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扶贫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稽查、督导;负责处理回复12317信访件;负责拟订并落实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拟订全县扶贫产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科技扶贫的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负责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全县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和粮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引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南昌“绿谷”安义区域的建设、对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工程等有关工作。编制全县农业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全县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承担智慧惠农平台建设。
(三)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股(农经股)。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调研,参与编制相关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协调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村村点水环境治理建设工作;承担农村清洁工程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村环境整治督查、指导、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新农村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新农村建设、通道“五化”整治、新户型示范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等工作。监督减轻全县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引导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对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四)粮食农安法规股(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粮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关工作,并建立追溯体系;负责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粮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粮食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确认及沟通协商工作,开展与行政审批服务有关的便民服务。
(五)种植业管理股(科教股)。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县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粮油、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引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验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组织实施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种植业生产管理中蔬菜、茶叶、中药材、棉花、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牵头协调“菜篮子”工程;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种植业、种业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拟订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监督管理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县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养项目等有关工作。承担农民增收致富引领工程。
(六)畜牧水产股。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渔业、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畜牧、渔业、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兽药和兽医器械、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禽畜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渔业资源,负责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承担渔业安全生产;承担畜牧兽医、渔业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及全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
(七)耕地和农机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承担全县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承担农机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