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开发区、新区)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现将疫情期间人社政策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政策的受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扎实有效推进政策落实与兑现,确保全市就业形势和谐稳定。
附件:1.疫情期间人社政策服务指南
2.政策咨询电话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3 月 16 日
附件1
疫情期间人社政策服务指南
目 录
1.4
2.
3.
4.0
5.2
6.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14
7.
8.8
9.0
1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22
11.4
12.延缓6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1日至2月9日期间,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列入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
四、政策内容:
上述企业按每吸纳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2020年2月9日企业在岗职工人数确定;列入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直接从事防护口罩生产月均在岗人数确定。
五、设立依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2.江西省电发《关于推动全省防护口罩尽快形成1000万只日产能的紧急通知》(赣新冠指明电〔2020〕11号)
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洪府发〔2020〕6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2 |
0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2 |
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提供:2月9日在岗人数证明 |
自备 |
1 |
0 |
0 |
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有效 |
3 |
疫情防控期间列入防护口罩生产的企业提供:每月末人数 |
自备 |
1 |
0 |
0 |
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有效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单位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事项名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办事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成功推荐劳动者到重点企业(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政策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5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重点企业、项目资质定材料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2 |
机构与企业的招录协议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企业招录员工证明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用工满3个月后即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工业园区)
一、事项名称: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工业园区)
二、办事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向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推荐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四、政策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向工业园区市级以上重点企业(含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企业)提供职业介绍和推荐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20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五、设立依据:
市人民政府《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洪府发〔2020〕6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重点企业、项目资质认定材料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2 |
机构与企业的招录协议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企业招录员工证明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六、所需材料清单: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企业用工满1个月后向申请人发放10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4.企业用工满3个月后,申请人向市就业办申请拨付10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5.市就业办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拨付给申请人。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1.企业用工满1个月后,县区即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2.企业用工满3个月后,市就业办7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并报市财政即时拨付补贴资金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返岗交通补贴
一、事项名称:返岗交通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对我市重点企业、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重点项目企业集中组织市外员工返岗复工生产提供包车服务的各类组织或自行到岗的返岗员工和新招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和小时工)
四、政策内容
疫情期间,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或同意,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集中组织员工返岗采取包车、包机、铁路专列、专门车厢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来昌自行返岗、新招务工人员,按省内不超过20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0元/人)、省外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已享受包车补助或专车接送的不重复享受)。
五、设立依据:
市人民政府《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洪府发〔2020〕6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重点企业、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重点项目资质认定材料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2 |
包车(或个人交通)费用凭证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用工证明材料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自行返岗、新招务工人员由企业统一收集申办)向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返岗交通补贴;
4. 疫情结束后,县区人社部门向市就业办申请1:1的返还资金。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企业稳岗补贴
一、事项名称:企业稳岗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参保企业。
四、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援企稳岗补贴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审核表》 |
人社部门提供 |
3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统筹地递交申请(亦可登录南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在线申报);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人社局官网公示;
4.拨付企业稳岗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审核拨付。
十、承办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一、事项名称: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
在江西注册落户,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在我市已连续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12个月以上(按规定免缴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视同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20年连续3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平均下降30%以上亏损(或连续3个月以上利润同比平均下降40%以上的、或1年内亏损月数达6个月及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市生产结构调整等政策;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回复有望的企业。
四、政策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回复有望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返还标准,发放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五、设立依据:
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 |
人社部门提供 |
3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对应时期和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 |
自备 |
0 |
0 |
1 |
加盖公章,真实有效 |
3 |
提供与工会组织商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方案及实施效果 |
自备 |
0 |
0 |
1 |
加盖公章,真实有效 |
4 |
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及自身技术、工艺、设备的情况说明 |
自备 |
0 |
0 |
1 |
加盖公章,真实有效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统筹地人社部门递交申请(亦可登录南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在线申报);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人社局官网公示;
4.报请当地政府批准;
5.拨付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经政府批准后拨付
十、承办部门:
各级人社部门
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补贴
一、事项名称:创业孵化基地租金减免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为创业实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
四、政策内容
对在疫情期间为创业实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其实际减免租金额给予第一个月100%, 第二个月50%的租金减免补贴。
五、设立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促进企业用工复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人社发〔2020〕39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减免申请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3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1 |
0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入驻协议 |
自备 |
1 |
0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4 |
相关凭证(房租费用票据或资金减免证明) |
自备 |
1 |
0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与初审;
3.县区人社局复核;
4.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县区全额拨付房租减免补贴资金;
6.市级及以上基地的补贴资金,疫情结束后,由县区人社局向市局申请资金返还。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二、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对有创业意愿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非城镇居民)
四、政策内容
疫情期间有创业意愿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1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就业创业证及身份证明材料 |
自备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贴息
一、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贴息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集中收治隔离人员
四、政策内容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上述四类人员,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南昌市受疫情影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表》 |
人社部门提供 |
1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集中收治隔离证明材料 |
防疫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创业担保贷款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贴息。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一、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四、政策内容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本市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600万元金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
人社部门提供 |
2 |
0 |
0 |
人社局官网进行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认定材料 |
发改、工信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4 |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
自备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5 |
企业员工工资表 |
自备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6 |
法人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创业担保贷款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亦可在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江西农商银行e百福或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https://www.jxcydbdk.com/home网页端均可进行在线申报);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失业但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的参保人员
四、政策内容
疫情期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南昌市疫情期间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登记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0 |
1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开通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
人社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3 |
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0 |
1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统筹地递交申请(亦可登录南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在线申报);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失业补助金。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延缓临时生活补助登记
一、事项名称:延缓临时生活补助登记
二、办事对象:个人
三、受理条件: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四、政策内容
在疫情期间无法进行失业登记并申请临时生活补助的我市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延缓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申请登记,并申领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五、设立依据:
1.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19〕311号)
2.市人社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促进企业用工复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人社发〔2020〕39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2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2 |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授权书》 |
人社部门核发 |
1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3 |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自备 |
1 |
0 |
0 |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
2.材料的受理与审核;
3.在申请人单位或社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拨付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附件2
各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序号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办公地址) |
|
1 |
市本级 |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处 |
83986852 |
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北楼7075室 |
2 |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就业管理科 |
83805698 |
丰和丰和北大道369号14楼1414室 |
|
3 |
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创业贷款担保科 |
83803828 |
丰和北大道369号 |
|
4 |
东湖区 |
人社局劳动综合科 |
87838356 |
南昌市三经路699号江湖区政府北7楼711室 |
5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7838349 |
南昌市三经路699号 |
|
6 |
西湖区 |
人社局劳动综合科 |
86565245 |
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西湖区人民政府二号楼4楼 |
7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6260218 |
南昌市抚生路168号智慧西湖 |
|
8 |
青云谱区 |
就业局 |
88462212 |
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C609室 |
9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8460112 |
南昌市广州路268号 |
|
10 |
青山湖区 |
就业局 |
86361588 |
高新大道2058号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31号窗口 |
11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8115395 |
南昌市高新大道2058号 |
|
12 |
湾里区 |
就业局 |
83763319 |
南昌市湾里区蟠峰街与竹山路交界处 |
13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3763076 |
湾里区幸福街道蟠峰路竹山路交界处 |
|
14 |
新建区 |
就业局 |
83752361 |
新建区长堎镇礼步湖大道370号2楼 |
15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3755288 |
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413号 |
|
16 |
安义县 |
就业局 |
82270891 |
安义县东门路329号就业大楼2楼 |
17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2270895 |
南昌市安义县城阳梅头 |
|
18 |
南昌县 |
就业局 |
85712314 |
南昌县澄湖中路126弄-2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市场 |
19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5712357 |
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26弄2号 |
序号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办公地址) |
|
20 |
进贤县 |
人社局就业监察科 |
85622575 |
进贤县人社局大厦5楼512室 |
21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5660322 |
南昌市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 |
|
22 |
红谷滩区 |
人社局就业科 |
83833970 |
红谷滩区丰各中大道1509号(原江西省交警总队5楼501室) |
23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3833970 |
南昌市江报路与绿茵路交汇处(原省交警总队) |
|
24 |
经开区 |
就业局 |
83803711 |
经开区双港西大街北大科技园528号8号楼405室 |
25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3803731 |
经开区双港西大街528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
|
26 |
高新区 |
就业局 |
88195369 |
高新区火炬5路绿地玫瑰城203号楼人力资源产业园9楼 |
27 |
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88190456 |
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路绿地玫瑰城203号楼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