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义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万埠垦殖场,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切实规范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洪食安办健食〔2017〕3号要求,现成立安义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兆明 县食安办办公室主任、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喻子逵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黎 庆 县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陈 敏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黄 幸 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晓 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吴 斌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余利民 县商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万 平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熊 狮 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与餐饮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
安义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