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二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概况
第一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市防洪条例》、《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水利管理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的工作政策,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规则、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督;拟订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城市水源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湖泊水系保护监督和管理调度;协助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含办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协助城市供水工作,拟订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承担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状况。
(六)负责全县水利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供水的资质,组织审核相关的水价格,负责全县供水水质日常监测和监管工作。
(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行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水政、水保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十)负责县城防洪、排涝、供水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十一)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经营工作;负责水利固定资产的监管;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信贷价格等经济调节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监督国家和部、省颁发的水利行业质量标准和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水工程登记、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六)承担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
(十七)组织水利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管理全县水科技、教育、对外合作事项,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49个,行政编制数7个,事业编制数42个,其中工勤编制数1个,行政编在岗人员7人,事业编在岗人员22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祥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全年预计收入6114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3.9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民生工程项目支出及上级和本级专项支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全年预计支出61147.5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支出40795.53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203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支出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6.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项目支出60510.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9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节能环保支出15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5%;农林水支出5950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31%;住房保障支出23.13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1%;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基本建设支出58925.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37%,其他资本性支出159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08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民生工程项目支出及上级和本级专项支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5.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53.69万元,原因为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686.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及工程维养技术服务,比上年增加2761.34%,主要原因: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增加。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895万元,其中:防汛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25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500万元、石圳堰提升改造工程145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维修养护服务400万元、节水水资源编制服务及宣传服务260万元、龙津防洪工程亮化工程260万元,比上年增加623.7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数量增加。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越野车实有数2辆。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安义县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9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91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安义县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指安义县水利局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安义县水利局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