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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90-0202-2022-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2-11-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并公布安义县域内河(湖)长、警长、 检察长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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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2022年修订)要求,结合我县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警长、检察长相应作出调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安义县域内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名单成员如遇工作变动,则自然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附件1.省市管跨县区河库安义县“河(湖)长” “警长”“检察长”名单

    附件2.安义县县管河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

    附件3.安义县域内水库“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

    附件4.安义县域内其他水域“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

中共安义县委办公室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文件下载:关于调整并公布安义县域内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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