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水旱灾害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为安义县水利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利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施工设计的变更、技术方案的组织协调;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执业人员资质、资格和招投标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乡供水、农村饮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水环境整治(水系连通) 及河塘清淤整治,协助抓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血防项目计划申报及工程建设;承担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对全县水土保持的规划、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接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指导南昌水域保持生态科技园科普教育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承担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通讯网络建设工作: 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工作;指导全县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组织质量监督人员参加培训: 承担县城城市防洪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城市防洪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并对新建、改建、扩建在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范围的违障建筑,进行检查、清除等职能。
安义县水政监察大队,机构规格调整为副科级,为安义县水利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安义县河湖管护中心”牌子。主要承担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县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本县境内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河道(湖泊) 保护、河道采砂等进行巡查、监督和管理; 承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协调县内的水事纠纷,依法制止违法行为,参与有关部门牵头的水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指导督促乡镇加强河湖监管工作。核定内设机构 3 个,分别为综合事务股、河湖管护股、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