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期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水务站、县农垦办、县供电公司、局各科室、各项目部:
根据南昌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汛期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洪水防字〔2018〕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汛期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立即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搞好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5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责任制等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与工程现场监督情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情况;水库山塘重点检查工程安全状况、蓄水情况、安全生产管理、重要设施运行和责任制落实执行等情况。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各项目法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自查,狠抓整改落实工作。要针对汛期这一特殊时期划分好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的重点防范区域和重要部位,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尽早消除隐患。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乡(镇)水管站、各股室、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单位要重点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同时,要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登记,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3.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的有关要求,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加快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加强工程状况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物资、队伍装备等,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以及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确保通信畅通。
各有关单位请于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局防汛抗旱科。
附件:1.汛期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分组表
2.在建水利工程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表
3.水库山塘工程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表
安义县水务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