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属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属地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生态环保修复工作;
(七)负责属地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组织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十一)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属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10人、在退休人员6人;聘用工1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96万元,下降了19.25%;年末结转结余50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75万元,增加了15.30%,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生态环境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01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1万元,下降了2.19%。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1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项目支出80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安义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96万元,下降了19.25%;年末结转结余50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75万元,增加了15.30%,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4.2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9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30%;日常公用支出68.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6%;资本性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03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垂改后公务员编制上收至市局;商品和服务支出68.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万元;资本性支出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安义生态环境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安义生态环境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8.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97万元,主要原因:上收至市局,工作对接较多。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三方服务等。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环保局“三公”经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七)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