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或组织查处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
(三)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参与跨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五)监督检查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的执行等。
(六)负责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的运行管理。
(七)负责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日常监督检查。
(八)负责核与辐射设备安全防护等现场检查。
(九)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承办局机关和上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编制数11名,实有在编在岗执法人数4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综合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万元,增加了9.18%,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安义综合执法局预算总额为4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万元,增加了9.1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6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67%;日常公用支出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安义综合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万元,增加了9.1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6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6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安义综合执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安义综合执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9万元,原因为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执法执勤车2辆。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七)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