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南昌市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环发〔2024〕6号)文件,督促指导辖区内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南昌翊成化工有限公司、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对其用地开展自行监测,现将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南昌翊成化工有限公司、南昌常茂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晶磊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土壤重点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的企业用地检测报告或监测分析报告予以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七家公示企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