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5、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6、承担主管或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办公电话:0791-83429083
|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 A23280-0102-2021-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部门简介: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5、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6、承担主管或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办公电话:0791-8342908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