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流程
一、项目信息报送
各乡镇及相关招商责任部门(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捕捉到的招商项目信息报送至县商务局。招商项目信息报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1.投资方基本信息,包括投资方简介、投资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地址、投资方联系人、职务及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等基本信息;
2.投资方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投资规模、投资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方要求等。
二、项目信息初审筛选
1.县商务局在收到项目信息后,一周内从专业角度、招商重点(工业型材、幕墙、新材料和高端门窗)和项目落户条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年税收贡献度达10万元/亩以上、投资强度达标400万元/亩)完成项目信息初审工作;
2.通过初审可以受理的项目信息,转入跟踪对接洽谈环节;未通过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信息,通报信息报送单位即时终止跟踪。
三、项目落户流程
1.项目洽谈阶段,项目承接单位与投资方就项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度、建设进度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洽谈,达成投资意向后,投资方应提交可行性报告;
2.县分管领导或挂点县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以呈阅件的形式报送县主要领导审阅;
3.县主要领导协同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科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后,提交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4.招商引资项目经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土地出让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县工业园区或所在乡镇负责落户协议的签订,县商务局作为见证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