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长效管理体制,推进我县联网直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核,督促联网直报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激发统计人员报送数据的主动性、自觉性,提升联网直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联网直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等五个方面的统计人员,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考核1名企业聘请的综合统计员,做到“谁上报、谁负责、谁受益”。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原则。鉴于企业统计人员均由企业自行聘用,按照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视考核对象的变化情况由县财政局审核后每年年初拨付给县统计局。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上,每月给予200元(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每季度600元)奖励;考核为不合格者,不计奖;一个月考核不合格,由统计局约谈统计员;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由责任部门约谈企业法人;连续三个月考核为不合格,启动统计核查执法程序。
(二)具体考核。主要考核统报态度、时效以及与统报相关联的其他工作。
1.在每月月末或每季季末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当月或当季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预报的酌情扣减50-100元不等;拒绝预报的扣减当月奖金200元。
2.在规定上报时间内完成当月(季、年)报表报送的取基数,未按时间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减50-100元不等;两次(含两次)以上电话催报的扣减当月奖金200元。
3.当月(季、年)报表达到质量要求的取基数,出现差错的酌情扣减:
(1)报表上报过程中不认真仔细、业务生疏,出现基本差错,被上级统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每一处错误点位扣减10元,下月再次出现类似错误的,双倍扣减;
(2)在规定时间内对上级统计部门的数据查询要求未做出回复的,一次扣减50元;查询过程中不配合工作的,每次追加扣减10元;
4.当月(季、年)完成与联网直报相关联的其它工作取基数,未完成的酌情扣减:
(1)未经批准不准时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会议、培训的,每次扣减50元;
(2)上级统计部门要求企业统计人员在加入统计微信及QQ群、纸质版的报表报送等其它需要企业配合的工作中,未按要求落实的,每次扣减10元;
5.企业统计员在联网直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直接定性为报表不合格,启动统计执法程序,认定统计违法事实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1)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拒报、瞒报、漏报、虚报统计数据的;
(2)发生重大数据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主观因素造成报表不能及时准确报送的;
(4)因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其它相关事项且影响恶劣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县统计局负责成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等五个四上企业上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统计局各相关专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为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和县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成员。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报表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的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并负责所考核事项的解释工作。
(二)公正考核。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逐月逐项进行考核,做到考核标准一视同仁,考核过程阳光透明,考核记录痕迹清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充分发挥考核的正能量作用。每月考核的结果需在微信及QQ群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可作为奖励依据。在逐月考核的基础上,视月度考核等次、季度和年度报表完成质量、上级统计部门平时督促检查结果等基础工作情况,累计权重得分实行年终考核。
(三)奖励兑现。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每半年汇总一次考核结果,并向考核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兑现奖励。奖励兑现时间原则上为半年一次,7月兑现上半年的奖励,次年1月兑现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奖励。每年年终评选“十佳统计员”(奖励名额分配:规上工业5名、限上贸易2名、规上服务业1名、资质以上建筑业及房地产各1名),每名奖励600元,由各相关责任单位评选并发放奖金。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奖励发放采取转账方式,按具体考核结果统一由考核责任单位转账到各统计人员个人账户上,考虑企业统计员变动因素,每半年各企业统计员要填写一份《安义四上企业企业统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经企业盖章后上报各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1.安义县四上企业统计员月度考评考核评价标准
2.安义县四上企业企业统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1:
安义县四上企业统计员月度考评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等次标准
一、“优秀”标准
1.坚守统计职业道德,确保上报数据真实。
2.在国家关网日前一天上午12时上报完整统计报表。
3.业务精通,工作认真,上报报表经审核无差错。
4.统计台帐完善。
二、“合格”标准
1.坚守统计职业道德,确保上报数据真实。
2.在国家关网日前上报完整统计报表,无电话催报。
3.业务比较精通,工作认真,上报报表经审核基本无差错。
4.统计台帐完善。
三、“基本合格”标准
1.坚守统计职业道德,确保上报数据真实。
2.在国家关网日前经电话催报上报完整统计报表。
3.报表经审核后有部分差错,经修改后基本符合上报要求。
4.统计台帐完善。
附件2:
安义县四上企业企业统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公章):
姓名
出生年月
照片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统计从业资格证号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
银行卡开户行
银行卡号码
身份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黏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