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监督作用,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按照《江西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试行)》和《南昌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关于数据质量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提高全县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数据质量意识,把数据质
量核查贯穿数据生产全过程,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防止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现象发生,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科学统计、应统尽统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二、核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法人企业、新增投资项目及名录库新增企业。三、核查方式
年初在全县一套表单位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按各专业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除名录库专业外,每月检查数量根据年度抽取数量按月分解确定。现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由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开展落实。
1.各专业规模以,上企业年度抽查数量比例为10%;
2.各专业规模以下抽样企业年度抽查数量比例为5%;
3.名录库专业年度内每个季度随机抽取2个小区,对区域内事业单位、机关之外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核查。
4.投资新增500万以,上项目年度抽查数量比例为10%。四、核查时间
县统计局各专业大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五、核查内容
1.检查一套表调查单位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真实性情况。重点检查指标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销售额,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营业额,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研究开发费用,能源电力消费量。指标检查时期:数据填报当期。
2.名录库内企业的真实性、准确性情况。重点核查指标为: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实际经营、是否为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核实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等指标的准确性。
3.新增投资项目的本年完成投资情况。是否存在空壳企业、重复报送项目、超范围报送、超进度报送等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的项目情况。
4.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独立提供统计资料,以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等情况。六、核查流程
(一)平台抽取.
由县统计局法规负责人会同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在全县一套表单位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等3个数据库平台中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对象。
(二)现场检查
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分专,业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原则上现场检查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总结报告
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将核查完成情况汇总至县统计局法规负责人,并由法规负责人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核查工作完成情况。
(四)数据录入
核查结束后,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及时在全县抽取库上录入核查情况,录入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
七、结果运用.
1.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现场对核查结果(“符合”或“限期整改”)进行认定,并填写《安义县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情况表》(见附件)。对于数据质量差异大,不符合要求的主体,由相关专业进行精准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2.对于连续2次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企业,由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会同县统计局法规负责人对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提醒并告知相应违法后果。经告知后仍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统计局法规负责人将相关企业数据质量情况书面.上报至市统计局执法大.队,并开展统计执法行动。
3.对于全年连续2次以上单专业不同企业数据质量不达标的属地,县统计局将进行全专业全覆盖式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对于全年各专业数据质量达标的属地,县统计局将在年底进行全县通报表扬。
4.数据质量核查结果将作为县统计局对各属地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数据反馈的重要参考,对数据质量严重失实的属地,统计数据失实部分将不予以认定并限期整改,各属地全年的数据质量核查结果将作为各属地在全县综合考核中评分的重要依据。
八、有关要求
(一)规范核查痕迹。按照“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的工作要求,在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将核查现场照片、签字盖章的检查资料及总结报告等及时汇总至局法规负责人。
(二)开展联合核查。县统计局科技研发、劳动工资专业可会同其他专业对企业开展联合核查,并分别填写数据质量核查情况表,核查数分别计入县统计局各专业年度核查数中。
(三)执法普法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由县统计局各专业负责人在开展核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向核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统计数据核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强化核查工作效果。
(四)严守工作纪律。县统计局各专业核查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相关规定,切实改进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核查、文明核查、廉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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