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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320-0203-202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12-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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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统计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目标管理;

3、党建工作的措施、规划和工作计划;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5、干部队伍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制定;

6、考核结果、表彰奖励、惩处事项的决策;

7、内设机构的变更与合并;

8、其他需要党组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

    1、人事任免和调整;

2、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3、政府购买劳务人员的录用;

4、其他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重大项目建设。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重大项目的经费安排;

4、预算内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目资金调整和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等;

5、其他需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二、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从严把握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规范有效。

三、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党组决策“三重一大”,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会前充分酝酿

1、广泛调研论证。决策前,应对决策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多方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

2、充分酝酿协调。决策前,党组成员应对有关议题进行周密酝酿,党组书记应与班子成员充分沟通协调,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组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会议议题须在会前提前1天告知党组成员,便于掌握情况,充分酝酿思考。

(二)会中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2、党组成员应对决策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表达意见。党组书记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须经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事项,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采取“票决”方式。

4、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应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与会人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便于档案综合利用和决策过程的印证。

(三)会后规范执行

1、“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组书记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

2、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党组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决策监督与管理

1、党组书记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健全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措施等,确保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

2、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决策事项落实,并及时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3、分管纪检、监察的班子成员应加强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纪律审查,有效规避廉政风险。

4、严格实行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对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外,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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