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按照县财政要求,我局对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局在省、市、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军队转业安置、优待抚恤、拥军优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纪念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2、优抚帮扶、权益维护、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3、抚恤工作及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
4、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纪念活动工作。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6、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
7、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对优抚对象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走访优抚对象情况并影像资料保存。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项目在工作开展与经费管理方面综合评定结论为良好,完全实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项目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3668.7281万元,实际支付3658.226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99.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实施情况
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项目共15个,2023年末实际收到项目资金3668.7281万元,实际支付3658.2268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工作成效
2023年,我局荣获“2023年度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荣获“全省大力推广尊崇工作法示范单位”。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
全县共成立县级服务中心1个、乡镇(场)服务站11个、村(社区)服务站131个,实现100%建站。
二、各类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连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发放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2023年,接收春、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61名,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9.4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667.8万元,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395.5万元。
二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规定落实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定期体检等各项政策。2023年,拨付资金87.42万元,组织1457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组织2批次20名重点优抚对象、三属前往庐山、婺源进行短期疗养。为40名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资金3.9万元,为507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资金30万元。受理办结1044名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全县5600余名退役军人申领制发优待证,完成全县1365名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偏离的原因:绩效目标自评良好,是2022年有资金结余和财务上对资金的使用量、使用方向等方面信息掌握不完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2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前期信息收集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让专项资金得到充分使用。二是及时与财政沟通,确保对项目资金实时了解。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业务知识普及。四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2024年部门单位项目预算安排挂钩,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1.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和“良好”项目,根据政策制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财力情况等预算编制因素,在编制2024年预算中予以保障。
2.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项目(主要原因是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预算执行率低),在编制2024年同类型项目支出时,按比例扣减预算。
安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