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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90-0403-2024-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9-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征集文化和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突出问题举报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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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文化和旅游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突出问题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安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1.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2.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5.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6.旅行社或营业部证照不全,违法有组织地从事“黑店”“黑社”“黑车”“黑导”垄断经营,欺客宰客等现象。

7.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编造虚假合同、存在不合理低价游,或违反旅游合同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暴力威胁欺客行为。

8.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9.校园周边出售“问题”出版物、涉黑涉恶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10.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电子邮箱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详实信息。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3413239

举报邮箱:2492328669qq.com

通讯地址: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18号

邮编:330500

2.受理单位:安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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