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舞娱乐场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倡议书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广大市民朋友: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但他们正处在成长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歌舞娱乐场所(KTV、舞厅等)。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方式及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
请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要恪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这一底线。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法规的守护,更需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们坚定地执行,共同构筑“守护联盟”。
我们倡议各位歌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及市民朋友,进一步担负起教育及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安义县歌舞娱乐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0791-83413239(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将及时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