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东阳镇新华村卫生室于2024年8月19日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新华村卫生室由陈星变更为熊毅(身份证号码:360123****11260319)
2.受理单位:安义县卫健委审批服务股
3.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
对上述医疗机构拟变更事项如有异议,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本机关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安义县卫健委审批服务股(联系电话:0791-83412211。地址: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455号安义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