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结合我县辖区的实际情况,拟定我县传染病防治监督计划。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
(一)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辖区50%二级以上医院、10%一级医院、5%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二) 监督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 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 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 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 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 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 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与传染病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抽取的单位均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加大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查到底,依法从严查处;加大联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