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晖同志任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
余芳妹同志任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
免去王水香同志的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刘爱美同志的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付玲同志的安义县龙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 A23240-0501-2018-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10-1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委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晖同志任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
余芳妹同志任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
免去王水香同志的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刘爱美同志的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职务;
免去付玲同志的安义县龙津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