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优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辖区的实际情况,现拟定安义县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实施
安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监督二室负责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随机抽查全县辖区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以及以“健康普查”、“免费体检”、 “义诊”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医疗广告管理情况。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及变更执业地点未做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六)、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是否进行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四、检查时间
1、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无证行医,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监督总结阶段((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导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务求切实把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围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和内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要给予警告、指导和纠正,从严查处,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反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工作总结和信息质量,及时报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