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急函[2023] 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经研究,将此2种药品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具体如下:
一、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先诺特韦片0.75g与利托那韦片0.1g同时空腹整片吞服,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患有半乳糖不耐受、总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
伴有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应使用;既往有肝脏疾病、肝酶异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内应停止哺乳。
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每12小时1次,连续服药5天。第1天(前2次):每次0.6g;第 2~5天(第3~10次):每次0.3g。空腹或餐后服用。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曾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发生过严重过敏的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建议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进行母乳喂养。
三、注意事项
使用上述2种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医师开具药品前要熟知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证的患者使用,避免与禁止联用的药品联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3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