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数组字〔2024〕1号
关于印发《安义县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直各部门、县属相关国有企业:
《安义县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已报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义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
2024年4月4日
安义县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据共享开放、数据治理和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府厅字〔2022〕49号)、《江西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南昌市数字政府规划建设方案》(洪府办发〔2023〕10号)、《南昌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洪数组字〔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我县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切实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全面构建我县数据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体系,加速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县、乡镇政府及各个部门建立统筹推进、部门联动的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加快推进县、乡镇政府及各个部门数字化转型,助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行范围
全县、乡镇政府及各个部门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工作监督和评估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
设立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职责侧重于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包括统筹数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利用工作,协助落实数据安全相关要求。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深度融合以及重点领域应用场景的落地实施。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设立县级首席数据官一名,由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县领导兼任。各乡镇(处),县直部门,县属相关国有企业分别设立首席数据官一名,由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乡镇(处)领导或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负责在县级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乡镇(处)、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名单报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处)、县直部门、县属国有企业首席数据官具体落实任务要求,每季度组织不少于 1 次工作任务推进会议,定期向县级首席数据官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二)明确职责范围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决定的事项、部署的任务;组织推进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全面推进数据共享,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2.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围绕数据全周期管理,推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目录、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等标准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数据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数据分析、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
3.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各乡镇(处)、县直单位要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内外部数据需求,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开展数据应用创新研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抓好政务服务改革数据支撑,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秒批秒办”“无感申办”“好差评”等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加大成果推广应用。
4.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各单位首席数据官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拥有重大建议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5.统筹数据管理工作。各单位首席数据官承上启下,内外衔接,立足于对政府数据价值链的全方位开发和管理,聚焦政府数据的决策价值、管理价值、监测价值、创新驱动价值、市场价值等,各乡镇(处)、县直单位配合县政数局,组织落实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统筹负责单位内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利用等工作,支持县政数局牵头的数据运营任务,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或本单位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部门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7.建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机制。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数据综合管理、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科学设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指标,组织乡镇(处)和部门对首席数据官进行履职情况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数局负责做好规划管理、推动各级各部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组织试点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处)、各部门要积极发挥首席数据官的职责作用,以数据驱动业务变革和创新。
(二)加强考核激励。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负责对首席数据官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激励引导,完善绩效评估考核措施,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人才保障。各乡镇(处)、各部门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加大对首席数据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着力打造“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据资源管理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