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8〕24号),制定本规定。
安义县医疗保障局是安义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