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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414716-0202-2021-0005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安义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1-01-18
文件编号: 安医保发〔2020〕28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安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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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安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7日

安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重点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民参与、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坚持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相协调,与2020年“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南昌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相融合,广泛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规范文明行为,加大文明执法,完善设施与保障,实现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不断浓郁,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保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在做好本单位的文促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结对帮扶村工作,引导其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指导帮扶村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公示栏、电视媒体等形式,加大对有关政策定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使文明行为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文促工作开展好的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倡树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崇尚勤朴节俭、清洁有序的文明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长为文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单位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教育、管理。将文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重要内容,严格督导考核。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全体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创建文明新风;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支持、自觉执行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积极性,依照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三)坚持重在建设,堵疏结合。充分利用 “最美家庭”、文明户评定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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