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安义县医疗保障局对市局移交线索涉及的新一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356.72元。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责令改正,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356.72元,处行政罚款4356.72元。
索引号: | s414716-0403-2024-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0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安义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案例曝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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