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三年内由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具体如下,宝妈们赶紧收藏哟!
(一)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省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服务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对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其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待遇享受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流程
宝宝出生后,家长可在医保经办网点办理,也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
后续资助参保年度,宝宝家长按年度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和医保经办网点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