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
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义县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三项基本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积极主动履职,攻坚克难,切实扛起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积极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生产安全事故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安全防范工作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筑牢安全防线。运用“互联网+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执法检查家数122家,执法检查次数149次,查处违法行为企业65家,开具执法文书607份,发现隐患113处,已整改隐患103处,隐患整改率91.15%,行政处罚15次,行政立案15家,罚款金额累计31.4万元。同时,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制定事故警示教育牌等多种形式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关键,主动作为,各项专项行动持续深入。1.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盯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各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止11月24日,全县抽查企业自查自改情况860家,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3个,已整改103个,其中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4个,完成整改44个,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9个,完成整改59个,完成率100%。发现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4家(其中查处无电焊证作业3家,无电工证作业1家);行政处罚8次,罚款金额累计19.5万元,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5起;责令停产整顿7家;约谈企业6家,曝光企业17家,联合惩戒企业4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共10个,其中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2次。2.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两无”非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1-6月开展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两无”非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打击“两无”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县制定了《安义县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两无”非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安办字〔2023〕8号),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治理重点,成员分工,工作要求等。我县共发现两无案件17起,(其中无安评手续经营企业2家,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15人),共计对“两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9次,处罚人民币共计120200元整。其中县应急局处罚5起,行政处罚70000元,县交通运输局处罚1起,行政处罚200元,县卫健委处罚1起,行政处罚20000元,县住建局处罚2起,行政处罚20000元。3.安全生产领域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治理行动。为巩固打击“两无”非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果,安义县紧接着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治理行动。7月1日至11月30日,对438家企业开展动火作业执法检查,查处违规动火作业企业1家,发现隐患66条,已完成整改66条,行政处罚1家次,处罚金额4万元,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一案双罚”1次。截止10月印制《致广大市民关于动火作业安全的一封信》28059份,张贴、发放26582份,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动火作业的宣传力度。339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动火作业安全承诺书,组织动火作业从业安全教育,培训1000余人次。各乡镇(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管辖地区、行业特性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检查,以强有力举措规范辖区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义县和谐稳定的安全形势。三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安全生产宣教全面开展。精准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属地积极组织参与“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结合大宣传大实践工作,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截至目前,开展“五进”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约3万份,悬挂、播放宣传标语约300条,推送各类安全宣传信息约5000条。精心组织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的学习培训8场,覆盖265人次。精办观摩学习活动。县安委办牵头,各部门及属地积极配合,组织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观看分析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防汛减灾救灾方面。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机制。坚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抓总,明确单位职责,畅通联络机制。整合全县防汛工作力量,从水利、应急、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防汛排查组。二是防备在前,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补齐现场应急抢险物资,落实乡镇应急抢险队伍,满足防汛抢险需求。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防汛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县防汛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县级防洪抢险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洪水灾害防御能力。三是突出重点,分类加强防汛措施。一是强化水库山塘安全度汛。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县乡村组户五级联防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到基层乡村,根据监测和预报降雨情况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巡查和转移避险。三是强化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密切监视潦河水情,加强圩堤的巡查值守,落实圩堤抢险物资、大型机械设备保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今年512全国防灾减灾周,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短信等一系列方式进行线上宣传,线下由志愿者发放宣传图纸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在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地广泛宣传。五是做好2023年冬春救助摸底工作。今年以来,我县8个乡镇(红山管理处)遭受了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64.97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97万元。导致部分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据调查摸底统计,其中需救助133户,298人。目前,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向上级申请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资金48万元。
(三)森林防灭火方面
一是全面完成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行动。为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最大程度上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县现场布置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县级和各乡镇(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68次布置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工作,出动宣传车辆2299次,书写防火宣传标语和短信5.3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6.2万余份,开展宣传活动累计104次。二是联合做好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啄木鸟”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违规生产性用火及非生产性用火行为等。截至目前,共出动698人次,排查火点隐患74条,现场整改74条,整改率100%。三是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我局按照省市会议要求并结合安义实际,做好清明、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各乡镇(处)和县林业局和相关单位做好防灭火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有序。四是圆满完成龙安会商--县长委员面对面工作。按照县政协的安排,我局会同县林业局拟定《安义县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常态化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是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积极和省厅、市局对接快速申报2024年度扑火装备的申报工作,加快推进以水灭火项目的建设,显著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以水灭火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
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明确要求,锚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三条主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监管。切实加强对安义县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短板弱板,进一步提高督导检查频次和通报力度,做到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直至整改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发挥统筹职能,压实各级责任。要切实充分发挥县安委办职能,定期对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推动相关领导干部、部门和乡镇(处)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要进一步狠抓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细腻。完善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开展针对性演练。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加强实战演练和装备配备,出现火情有力有效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统筹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坚持“重拳”治乱,“铁面”执法,强化全域执法、行刑衔接和媒体舆论曝光,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震动一片”执法效果。
二是努力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全面推进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森林灭火整体能力。同时,充分挖掘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价值,突出防灾减灾场景实战应用,落实县、乡、村三级物资储备,强化避灾安置场所常态化管理。
三是健全建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规范县级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与指挥调度机制,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处置、道路交通救援、防汛救灾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现有应急队伍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