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8〕24号),安义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县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国家、省、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县农垦办、江西安义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以下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县企业总部和县属企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领导分工
熊 生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刘 燕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纪检、行政审批、信息、宣传、工青妇、老年、消防(网吧、学校、KTV、宾馆、酒店、影院等人员聚集场所)、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工作。
詹小青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监察大队,应急救援、非煤矿山、八大行业以及监察大队等工作。协调交通、特种设备、建筑安全等综合安全监督、监察工作等工作。协调“三线交越”安全监管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熊生(安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安义县蔚蓝嘉园步行街市民广场旁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县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0791-83416558;传真:0791-8341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