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2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2018〕36号)、《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安办字〔2018〕66号)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紧密结合节日时期特点,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交通运输、旅游和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客运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车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严防火灾事故。
三、持续深化九大专项整治,筑牢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化九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每日16:00时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值班电话、传真:83416558)。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安义县安委办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