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20年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本次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人普办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广大普查人员的密切协作,艰辛奋战,共同努力,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总数为252591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801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72397人,增长40.18%,平均每年增加724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4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77899户,家庭户人口为222248人;集体户7962户,集体户人口为3034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3人减少0.0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5931人,占总人口的53.81%;女性为116660人,占总人口的46.1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6.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9.7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1990人,占总人口的20.58%;15-59岁的人口为158760人,占总人口的62.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841人;占总人口的16.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929人,占总人口的11.45%。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9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2811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3171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111281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5794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8569人上升为1113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0196人上升为1255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46906人下降为44056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2697人上升为2294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5年提高至9.68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266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84人,文盲率由2.21%下降为1.69%,下降0.5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33067人,占总人口的52.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19524人,占总人口47.32%。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 13.91 个百分点。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或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