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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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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鸿丽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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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字〔2022〕7号

关于刘鸿丽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鸿丽同志任安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起算。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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