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字〔2022〕7号
关于刘鸿丽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鸿丽同志任安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起算。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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