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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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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县长办公(扩大)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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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扩大)会议议事规则(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县长办公(扩大)会议议事办理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县长办公(扩大)会议主要目的是建议一个县政府内部高效的沟通情况、部署工作的制度。主要任务包括:

(一)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听取各副县长分管口本月工作汇报,布置下月各副县长分管口主要工作;

(三)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研究其他需要由县长办公(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二条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召集并主持,或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末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县长办公(扩大)会议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列席。

第四条议题的收集和审核

(一)县长办公(扩大)会议的议题,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在会前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达成共识,未征求意见或相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且会前无法统一的,暂不列入会议议题。

(二)提交县长办公(扩大)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经调研协调提出明确意见,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形成简要、准确、主题突出的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涉及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应由县司法局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

(三)会前3天,县政府办公室与各分管县长沟通,确定拟上县长办公会议议题,并协调相关单位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经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报县长审定。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议题收集、汇总,包括议题名称、汇报人、参加人员、参加领导,并制定会议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送县长审定。

(四)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材料分发、会议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参加县长办公(扩大)会的部门和乡镇,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可委托副职参加会议。未经会议组织者同意,参加会议的部门和乡镇不得自带其他人员参会。议题主汇报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不能到会的,该议题一般情况下自行取消。

第六条县长办公(扩大)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在会后整理归档;会议纪由县政府办公室机要秘书股负责整理撰写,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并报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审签后,报县长确定、签发。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登记、印发并存档。

第七条县长办公(扩大)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乡镇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第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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