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22〕4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
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安义县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7日
安义县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
机械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9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破解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补短板”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本融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建设12个左右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6个左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持续抓好机耕、机植保、机收、机烘等生产环节,着力补齐水稻机种植短板,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对水稻机插作业进行累加补贴或奖补,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上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实施机械化种植社会购买服务,降低机械化种植成本,力争到2025年,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70%以上。(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职责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
(二)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类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农机产销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大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建立农机维修、保养互助协会,引导农户做好农机维修、保养等工作。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及农机集中存放、维修场点等用地需求,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农机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多种服务模式,大力培育“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发挥供销、邮政等系统的优势,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农机装备全、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户,带动小农户发展。加大对粮食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托管服务支持力度,开展政府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大力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高标准农田种植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深入推进深脚田、坡地田及不宜机田块、农机具无通行道路的治理和修复等工作,科学制定基本农田上的电力、电信等设施设备的宜机化改造方案,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提倡农田保护性耕作,鼓励使用履带式机具开展田间作业。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县农业农村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作物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机、良地、良制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熟化推广一批“双季稻”“稻油”“稻稻油”“稻再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具作业现场观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处)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农业机械、农业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支持有关院校与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等深度合作,探索“双主体”育人机制,推行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强化基层农机化推广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各乡镇(处)应配备必要的人员,从事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办理等工作。强化农机人才培养,将专业机手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制约农机化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科学编制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机行业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方法。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经费保障,按要求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农业机械化提升行动。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涉及农机行政性事业收费政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农机产品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农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加大对农机购置、农机新产品研发、农机企业技术改造、农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支持力度,推行农机抵押、信用贷款、综合保险等业务。鼓励创设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金融产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相关企业开展业务。
(三)加强绩效考核。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重点对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进行考核。对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绩效评估,重点评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等,绩效评估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推进过程中实行督促指导、情况通报、约谈诚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