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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365109--2024-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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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义县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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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22〕10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2022年度河道采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安义县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3月10日第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3日


安义县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为保障安义县重大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建设需要,稳定安义县砂石市场和供需矛盾,确保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科学合理利用河砂资源,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规划要求,结合2022年度河道采砂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义县采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南昌市河道(安义县潦河)采砂规划(2019~2023年)》、《江西省修(潦)河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2023年)》(以下简称《采砂规划》),确定我县市管河道可采区7个(另有保留采区1个);省管河道可采区2个,共计9个可采区。具体如下:

(一)市管河道:

1.安潦1可采区:采区位于黄洲大桥下游,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黄州堤、右岸为石鼻圩,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可采区面积0.12㎞2,控制开采高程28.21m。

2.安潦2可采区:采区位于石鼻大桥上游,基本在河水位以下。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长石堤、右岸为石鼻圩,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三角形。可采区面积0.05㎞2,控制开采高程25.20m。

3.安潦3可采区:采区位于石鼻大桥下游,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为长石堤、右岸为长埠圩,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可采区面积0.10㎞2,控制开采高程23.13m。

4.安潦4可采区:采区位于长埠大桥上游,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老下堤、右岸为长埠圩,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采区面积0.17㎞2,控制开采高程21.20m。

5.安潦5可采区:采区位于南潦河段(南北潦交汇口上游),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天然高低和老下堤、右岸为长埠圩,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采区面积0.10㎞2,控制开采高程19.5m。

6.安潦6可采区:采区位于南北潦汇合口下游的潦河主河道,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武举圩、右岸为万青堤,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采区面积0.07㎞2,控制开采高程18.20m。

7.安潦7可采区:采区位于万埠大桥上游的潦河主河道,基本在河水位以下。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武举圩、右岸为万青堤,可采区布设于河道内,形状呈长条形。采区面积0.14㎞2,控制开采高程18.20m。

8.黄洲镇保留区:保留区位于黄洲镇南潦河左岸边滩,距黄洲大桥上游约0.55km,左岸为黄洲大堤。该河道较顺直,水流条件基本平稳,河面宽约400m。保留区基本与河道水流方向一致,形状呈长条形,面积0.01㎞2,保留区在未经充分论证前,不允许实施开采。

(二)省管河道:

1.潦河01可采区:采区位于潦河万埠镇扬州村河段河道右岸的河漫滩处。该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自然岸线,右岸为万青联圩,可采区布设基本与河道水流方向一致,形状呈长条形,可采区面积0.113㎞2,控制开采高程15m。

2.潦河02可采区:采区位于潦河万埠镇南楼村河段河道右岸河滩地、一级阶地上,部分为边滩。可采区所处河段左岸为自然岸线,右岸为万青联圩,布设基本与河道水流方向一致,形状呈不规则多边形,可采区面积0.027㎞2,控制开采高程15.8m。

二、采砂作业方式及机具控制

(一)采砂作业方式

采砂方式:对于常年水深的河段,多数可采用水采。在河水浅或经常干枯的河段,以及常年露出水面的边滩、沙洲,则可采用旱采。

(二)采砂机具控制

1.采用水采方式时,在河面较宽的深水河段,用链斗式采砂船或吸砂泵式采砂船采掘;在河窄、河浅的河段则用自吸自卸式采砂船抽采。采用旱采方式时,用装载机或人工挖掘,采砂机具的功率按采砂规划规定执行。

2.采砂船舶(机具)数量根据《采砂规划》中的规划开采量配备,鉴于2022年采砂规划量调整,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可根据实际开采量相对进行调整。

3.如遇经核准批复的采砂船舶出现故障导致无法作业的不可抗拒因素,可在南昌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抚河、抚河故道、锦江、潦河采砂船舶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洪采砂字〔2019〕4号)中同意使用的采砂船舶名录内统一调配备用船实施开采作业。

三、采区现场管理

1.严格落实“五定”(定作业水域、定作业时间、定采砂船功率、定作业船数量、定采砂量)原则,规范采区作业管理。

2.维护采区正常作业秩序,严格执行昼采夜停制度,每天作业时间为8:00~18:00。 

3.督促采区业主建立和落实作业台班记录制度,逐日统计采砂总量,做好采砂联运单的管理并汇总报县采砂办。

4.采砂结束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清除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落实堆砂场退出后的生态环境恢复等环保措施。

5.严格管控作业采运砂船舶(机具),严禁生活污水和船舶的油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河内,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遵守相关生态保护规定。

6.积极配合采区所属乡镇做好可采区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风险稳定相关工作,配合现场监管单位落实采区规范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安全保障措施

1.坚决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现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采砂船、运力船、快艇及各类载人船只(机具)上必须穿戴安全帽、救生衣。

2.在汛期出现大雨、洪水或水库泄流之前,及时清除河道障碍,及时将采挖的弃料、堆积体和砂石成品清运出河道。同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雨情、汛情,将现场作业人员、机具等进行安全管理,并及时撤离河道。

3.采砂现场开展挖掘、分筛、运输、储存和出售等采砂活动以及用油、用电等均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管理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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