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23〕18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婚丧领域移风易俗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安义县2023年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3月23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29日
安义县2023年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方案
2023年是移风易俗三年专项行动的关键之年,根据《南昌市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洪民字〔2022〕92号)及《安义县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安文明委〔20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指导我县2023年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不良社会风气,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政主导、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常态长效,重点治理“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减轻婚丧支出负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实现“陈规陋习基本消除、正面典型不断涌现”目标。有效遏制婚丧陈规陋习,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总结提炼一批移风易俗特色做法、先锋人物、典型事例,逐步推广先进经验和亮点举措,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聚焦2023年工作目标,重点推进实施八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丰富多彩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健康向上的宣传活动中获得思想教育和精神滋养。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婚事新办告知书》《丧事简办告知书》广泛宣传。继续利用农村“大喇叭”、“云端广播”、张贴标语、发送公益宣传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在各村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及时发布本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曝光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加大移风易俗类公益广告制作和投放力度,制作系列宣传短片,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农村一线,采写推出一批好新闻,通过各种方式常态高频宣传移风易俗好做法、好典型。【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党员干部带头。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规定。组织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党员干部除操办直系亲属出生、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可按规定办宴外,庆生、升学、就业、参军、乔迁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办宴、不请客、不赴宴。将移风易俗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列入“一号大调研”活动内容。对党员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活动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党校】
(三)遏制高价彩礼。打造古村婚俗改革示范基地,定期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公益婚礼和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推广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加强婚姻登记阵地建设,弘扬优秀婚俗文化,设置婚俗文化墙(廊)、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推进结婚颁证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建“义务红娘”工作队,免费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交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婚礼。坚决遏制炫富摆阔、豪华车队、鞭炮扰民等不良行为。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妇联、团县委、古村管委会】
(四)整治厚葬薄养。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常态化开展探视巡访,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巩固提升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丧葬礼俗融入县殡仪馆、各城乡公墓、各乡镇殡仪服务站建设。常态长效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办丧行为,压缩办丧环节,缩短办丧时间,引导群众在县殡仪馆、乡镇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场所治理力度,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价格、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综合治理办丧扰民、游丧闹丧、摆路祭、在主要通道沿线步行集体送葬、封建迷信等陋习。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做好清明、冬至期间群众集中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方式。【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五)整顿大操大办。制定婚丧礼俗指导标准,倡导“零彩礼”“低彩礼”,大力弘扬“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坚持民事民议、民主协商,推动各乡镇(处)基层自治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指导规范》《婚(丧)事从简公约》《婚(丧)俗礼仪公约》,细化婚丧事宜指导性标准,对办事流程、随礼金额、宴席桌数、奖惩措施等进行限高量化,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充实“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回访”全过程管理,预防和制止违规操办情况发生。【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群众自治。在实现全县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基础上,强化红白理事会培训指导,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提升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约束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婚丧事宜有关情况,事前要主动介入,引导群众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指导标准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上报村(居)委会及时规劝。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道德评议,发布年度“道德红黑榜”,入选“红榜”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入选“黑榜”的村民,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曝光,并由村红白理事会成员上门批评教育,在村民自治积分管理中扣减相应积分。【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
(七)强化行业自律。探索成立婚丧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宣传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摸清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流动宴席经营户、殡葬市场经营户、婚丧执事人员、民间媒人、演出班子、婚丧喜庆事宜专业帮办队伍等婚丧事宜承办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基础上,组织婚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签订《婚丧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加强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婚丧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婚丧承办机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八)突出示范引领。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试点,各乡镇(处)选定示范村开展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加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突出从业人员引领,抓住“丈母娘”和“准新娘”这一关键人群,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加强“媒婆”等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引导其成为文明新风的宣传者,防止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推波助澜。突出先锋人物引领,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乡贤和“五老人员”等示范带头机制,鼓励“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带头厚养礼葬、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突出典型模范引领,深入挖掘带头践行“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突出表率,探索开展“孝老爱亲典范”“婚事新办模范”“文明礼葬风范”等奖项评比,推选一批移风易俗楷模,大力宣传典型事迹,给予相应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用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带动村民。【责任主体:各乡镇(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处)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将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纳入评比考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处)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将移风易俗重点任务细化为村级组织的具体事项清单,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处)要加强与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联动,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和力量支持,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报进展情况。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每季度报送落实情况,每半年报送总结报告。
(三)从严督促指导。各乡镇(处)、各单位要强化督导指导力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组织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要鼓励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在工作中主动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引导激励广大群众、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积极参与移风易俗。
(四)注重常态长效。要充分认识推进移风易俗改革是一场“持久战”,坚持常抓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提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尚。
附件:1.安义县2023年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重点工作
任务表
2.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
移风易俗承诺书
3.安义县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点“七有三无”建
设标准
4.安义县移风易俗示范点工作台账指引
5.2023年各乡镇(处)拟建设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
范点名单
附件1
安义县2023年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重点工作任务表
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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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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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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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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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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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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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丰富多彩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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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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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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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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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婚事新办告知书》《丧事简办告知书》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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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农村“大喇叭”、“云端广播”、张贴标语、发送公益宣传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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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乡村主要出入口等处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季度发布1次本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赡养老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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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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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移风易俗类公益广告制作和投放,制作系列宣传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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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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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农村一线,采写推出一批好新闻,曝光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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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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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取各种方式常态高频宣传移风易俗好做法、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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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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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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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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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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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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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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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将移风易俗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列入“一号大调研”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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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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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党员、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活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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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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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价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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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打造古村婚礼基地,定期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公益婚礼和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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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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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妇联、
古村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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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婚姻登记阵地建设,弘扬优秀婚俗文化,设置婚俗文化墙(廊)、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推进结婚颁证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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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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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建“义务红娘”工作队,开展青年婚恋交友活动,免费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交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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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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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坚决遏制炫富摆阔、豪华车队、鞭炮扰民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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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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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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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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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厚葬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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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常态化开展探视巡访,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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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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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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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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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巩固提升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示范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丧葬礼俗融入县殡仪馆、各城乡公墓、各乡镇殡仪服务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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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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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常态长效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办丧行为,压缩办丧环节,缩短办丧时间,引导群众在县殡仪馆、乡镇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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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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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加大对殡葬服务场所治理力度,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价格、标准,优化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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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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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综合治理办丧扰民、游丧闹丧、摆路祭、在主要通道步行集体送葬、封建迷信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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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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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做好清明、冬至期间群众集中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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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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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常态落实丧事活动报备管理和乡镇(村、居)专班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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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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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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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制定婚丧礼俗指导标准,倡导“零彩礼”“低彩礼”,大力弘扬“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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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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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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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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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坚持民事民议、民主协商,推动各乡镇(处)基层自治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指导规范》《婚(丧)事从简公约》《婚(丧)俗礼仪公约》,细化婚丧事宜指导性标准,对办事流程、随礼金额、宴席桌数、奖惩措施等进行限高量化,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充实“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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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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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回访”全过程管理,预防和制止违规操办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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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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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群众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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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强化红白理事会培训指导,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提升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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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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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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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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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约束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婚丧事宜有关情况,事前要主动介入,引导群众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指导标准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上报村(居)委会及时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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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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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道德评议,发布“道德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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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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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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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探索成立婚丧行业协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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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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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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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 |
30.组织婚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签订《婚丧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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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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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探索建立婚丧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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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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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依法查处婚丧承办机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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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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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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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试点,各乡镇选一个重点示范村开展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加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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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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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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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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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突出从业人员引领,抓住“丈母娘”和“准新娘”这一关键人群,教育引导其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加强“媒婆”“风水先生”等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引导其成为文明新风的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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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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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突出先锋人物引领,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乡贤和“五老人员”等示范带头机制,鼓励“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带头厚养礼葬、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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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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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突出典型模范引领,深入挖掘带头践行“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突出表率,探索开展“孝老爱亲典范”“婚事新办模范”“文明礼葬风范”等奖项评比,推选一批移风易俗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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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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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及“两代表
一委员”移风易俗承诺书
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节俭办宴席”,弘扬优良传统。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除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外,庆生、升学、就业、参军、乔迁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办宴、不请客。推广“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内在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请客不收礼”,践行文明新风。带头以送祝福等形式表达心意,以鲜花、短信、问候等方式表达贺意,带头践行请客不收礼、不随礼,减少“人情消费”,减轻“人情负担”。坚决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气,倡导崇德尚礼、健康节俭、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三、“婚事新办”,抵制高价彩礼。积极树立婚育新观念,自觉带头履行“低彩礼”“零彩礼”,反对高价彩礼,不攀比斗阔,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借机敛财,不搞豪华车队,不举办违反规定的婚礼,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婚闹行为,提倡集体婚礼、慈善婚礼、旅游结婚等。
四、“丧事简办”,抵制厚葬薄养。自觉传承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好风尚。父母健在时常回家看看,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带头节俭办丧,不大摆宴席,不乱搭灵堂,不沿街、不沿主要公路游丧,不乱烧纸钱。带头践行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等方式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
风俗之变,关系盛衰。我将自觉带头,率先垂范,自觉做移风易俗、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推动者。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
附件3
安义县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点“七有三无”建设标准
七有:有红白理事会、有理事会议事场所、有包含红白喜事操办标准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栏、宣传墙等)、有红黑榜、有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有一套工作台账。
三无:无高价彩礼、无厚葬薄养、无大操大办等陋习。
附件4
安义县移风易俗示范点工作台账指引
1.红白理事会(机构纸质版及机构牌上墙照片)
2.红白理事会议事场所(场所照片)
3.红白事办事流程(纸质内容及上墙照片)
4.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纸质版及上墙照片)
5.村(居)民大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会议记录和开会照片)
6.宣传栏、公示栏等宣传材料(纸质版及上墙照片)
7.每户村民签字的移风易俗承诺书
8.每户村民签字的村规民约履约书
9.红喜事花名册
10.红喜事户档(户主签字的婚事新办承诺书、红事备案表及操办现场照片)
11.白喜事花名册
12.白喜事户档(户主签字的丧事简办承诺书、白事备案表及操办现场照片)
13.移风易俗红黑榜
14.典型案例台账
15.经验做法总结材料
附件5
2023年各乡镇(处)拟建设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点名单
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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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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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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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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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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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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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村莲花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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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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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源村寺前李家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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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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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鼻村雷家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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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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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村瑶霞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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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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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下村枧溪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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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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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店村宗山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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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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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坑村下历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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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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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边村杏村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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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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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村六方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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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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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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