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字〔2021〕9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安义县城区土地定级与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县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安义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洪府字〔2021〕21号)。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安义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准地价作为法定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开发区及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请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成果内容及时公布实施。同时,尽快在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城区基准地价。
3.本通知公布的安义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南昌市安义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汇总表
2.安义县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基准地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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