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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365109--2024-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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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安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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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发〔2021〕15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安义高质量

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安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26日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安义高质量

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安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安义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安义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取得重要突破,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服务新时代安义改革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气象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等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履职到位。将指挥部办公室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职能合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指导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基于极端灾害性天气的“三停”(即停工(业)、停运、停课)应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2.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加大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密度,填补地面气象探测盲区。着力提高强对流、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3.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接入“城市大脑”客户端,确保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应接尽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信息接入电视、显示屏等各类发布终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短信全网靶向式免费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二)加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

4.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加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区域的智慧化、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5.提升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能力。做好特色农作物的种植区划、农业气象风险区划、农产品品质区划等气候品质服务。拓展农业天气指数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气象灾害巨灾保险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水平

6.提升生态系统气象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生态系统气象评估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气象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数据支撑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完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7.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强化卫星、地基雷达、无人机等多源遥感对生态与气候的监测应用,探索开展植被、作物长势、鄱阳湖水域面积、森林火点、秸秆焚烧等动态遥感监测。继续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气象保障行动,打造污染天气防御全流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8.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水平

9.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围绕旅游安全,提升高山、湖泊等景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发展气象影响预报,开展面向综合交通运输、全域旅游、绿色能源、卫生健康等领域气象影响预报服务。做好景区天气预报及气象景观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气候资源品牌打造工作,服务全域旅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

10.发展智慧公众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智慧生活气象保障支撑能力。大力开展气象科普活动,推动气象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体局、县科协、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11.强化气象公共安全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优先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及社区、学校等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终端。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落实气象、住建、应急、教育、文旅以及交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雷检测机构的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防雷安全信用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2.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强空地作业能力建设,开展立体化、全天候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重大领域保障服务,支持粮食安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障服务。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在异常高温干旱、森林防(灭)火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13.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防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购买、存储、运输和空域协调工作。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全流程管理,加强物联网建设、信息化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六)强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水平

14.强化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县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支持开展气象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技工信局)

15.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各类人才工程及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气象部门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干部挂职、交流。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地方气象机构人员编制保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16.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业务发展经费,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明确相关项目隶属关系,明确项目资金需求,分级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享受地方政策,统筹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气象局)

17.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加强探测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建设安义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观测业务大楼。(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新民乡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责、切实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部门每年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

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开展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当地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政策解读:《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安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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