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安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城乡建设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目标,并指导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市政、房建类的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培育、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对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建筑工程、道路桥涵等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技术咨询。负责对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负责评标专家库建设;负责对辖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施工合同计价提款、竣工结算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4、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5、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以及乡村城镇化试点工作;参与全县农房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
(二)住房保障和房产业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住房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目标,并指导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商品房和房改资金、维修基金的收集及管理。
3、负责对全县房产市场动态进行分析。
4、负责实施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和租后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实施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分配、上市、回购等具体工作。
5、负责新建商品房、房屋租赁、抵押合同网签备案以及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平台。
6、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新建商品房产权产籍档案和登记簿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7、负责全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县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
8、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征收单位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裁决征收纠纷;负责审核县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核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成本。
9、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的统一管理。负责规范全县房产中介市场。
10、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11、负责全县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
12、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民防空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民防空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目标,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空袭方案,筹划和实施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开展人防指挥通信业务训练,指导人防专业队伍整训,疏散基地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开展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依法开展人防法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起草本县人防(民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和县机关疏散基地的维护、开发利用管理职能。
(四)明确有关行政管理许可职能回归局机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能;抗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对执行抗震防灾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能;房地产管理局承担的房地产保障和房产业管理职能;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站的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监管职能;建筑管理站的建筑行业管理职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回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五)明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职责。1.依法负责全县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受理、审核办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2.依法负责建筑业[含房屋建筑、市政、已办施工许可证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具体的监管范围与规模,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确定)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负责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3.依法查处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
4.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包括: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本级2022年年初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人;其中在职9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